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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方案

2019-06-01 21:04:05 | 阅读:
诗颂辉煌70载
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
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中华诗词之乡、中国诗乡——绥阳,其山,连绵起伏兮嵌水广;其水,蜿蜒跌宕兮镶山袤。绥阳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杰地灵,卷帙浩繁。为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竭力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绥阳人文精神的丰富宝藏,展示绥阳改革发展的卓越成就,彰显中华诗词之乡的无穷魅力,由连续多年荣获省、市、县“先进施工企业”“贵州省省级建筑业100个骨干企业”之一,并为绥阳的经济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独家冠名与省、市、县诗词楹联学会及绥阳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联袂举办《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系列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主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的新学说,逐步实现“文化自信”到“文化自觉”的转变。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在绥阳这片土地上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这无疑为古典文化在新时代赋予了新的使命。本次大赛以传统文化为根,以民族精神为骨,以本土文化为魄,以绥阳的历史沿革、经济发展、风土人情以及绥阳三建司的卓越发展与赈灾捐资、回馈社会等方面为主题,充分展示中国诗乡绥阳各个领域的发展与成就。并通过大赛评选征集有思想、有内涵、突出诗乡文化的优秀诗词与楹联。
 
二、组织机构
独家冠名单位: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
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
中共绥阳县委统战部
承办单位:绥阳县文联
绥阳县工商联(商会)
绥阳县文广旅体局
协办单位:遵义市诗词楹联学会
绥阳县诗词楹联学会

委会:
顾  问:周笃文 范诗银 陈文玲 李发模
组  长:朱增严
副组长:郝  红 李光平 程兴念 李发杰
成  员:罗  天 周锦余 王  林 韩达山 刘邦伟

三、系列活动
(一)举办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
(二)举办贵州绥阳“博雅杯”嘉宾采风活动;
(三)举办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颁奖联欢会。
 
四、系列活动安排
(一)诗颂辉煌70载——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
1、征稿时间
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24时止(以电子稿发出时间为准)。
2、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诗家、联家、学者和广大诗词楹联爱好者。
3、征稿内容与要求
(1)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新颖,积极向上的作品。
(2)本次征稿体裁仅限格律诗词、楹联作品(不含古风)。诗词作品须符合格律与词谱规范,排律不超过30行。楹联作品须符合《联律通则》,每副单边5言以上,不超过20言。填词需注明所用韵书及词谱(包括注明采用的是何人词调、正格或别格),凡未标注清楚的,一律不参评。用典、集句请注明出处。新、旧韵皆可,但用何种韵须标注,并不得混用。
(3)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文责自负。每位作者提交诗词、楹联作品分别仅限于1首(副),并不得重复投稿。凡是重复投稿或超出规定数目的作品,一律不参评。
(4)投稿作品须署真实姓名和详细通信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未注明联系地址的,一律不参评。谢绝笔名、网名参赛,以免引起著作权纠纷。
(5)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投稿方式(不得加密投稿)。投稿邮箱:3482305104@qq.com。联系人:刘邦伟 联系电话:18184248743
(6)评委和参与评审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二)举办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嘉宾采风活动
时间:颁奖联欢会前;地点待定
(三)举办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颁奖联欢会
拟定于2019年9月下旬在遵义绥阳举办《诗颂辉煌70载 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颁奖联欢会,将邀请部分获奖人员届时参会,现场颁奖。
 
五、作品评审
本次征稿由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贵州诗联网》《贵州诗联》《贵州诗联微刊》《遵义官网》《遵义诗联》《遵义诗联微刊》《绥阳官网》《绥阳诗词》《博雅诗苑》等媒体上公布与登载。
大赛评委含初评、复评、终评)
周笃文  教授,著名学者、诗人,中华诗词学会原副会长兼秘书长
范诗银  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华诗词杂志社社长
陈文玲  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
朱增严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郝  红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贵州诗联》主编
李光平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党支部副书记兼副秘书长
李发杰  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绥阳县博雅诗社社长
罗  天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兼《贵州诗联》执行副主编
周锦余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王  林  遵义市诗词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教授
韩达山  遵义市诗词楹联学会副会长、绥阳县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刘邦伟  绥阳县博雅诗社常务副社长、《博雅诗苑》执行主编
 
六、奖项设置
1、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诗、词、联各1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6名:诗、词、联各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9名:诗、词、联各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30名:诗、词、联各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入围作品作者300名:诗、词、联各100名,获赠大赛精美诗词楹联集一册;
2、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将收录于精美《诗颂辉煌70载 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作品集》。
3、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七、其它事宜
1、本次系列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如有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承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出版、展示等无偿使用权,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作者来稿即视为认同这一约定。
3、本次活动工作经费、获奖作者奖金,由绥阳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独家冠名赞助。
4、凡来绥阳参加颁奖联欢会的获奖作者往返交通费以及在绥阳参加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律自理。
5、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
           二0一九年六月一日

三建司简介
   
    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建于一九六八年,原名“大溪建筑队”。一九八六年更名为绥阳儒溪建筑公司,一九九0年更名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二00九年更名为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多元民营化集团企业,同时经营建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幼儿教育、文化陈列、商业贸易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二级资质,公司注册资金0.45亿元,资产总额约1.1亿元,拥有固定资产1.2亿元,现有员工477人,聚纳下岗职工60余人,注册技术管理人员267余名,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会计、经济、工程师58人。在企业资质范围以外还下设:遵义四发房地产开发公司、遵义天瑞置业有限公司、绥阳县博雅大酒店、绥阳县博雅宾馆(三星级)、绥阳县天贵大酒店、绥阳县天瑞大酒店、绥阳县博雅幼儿园、绥阳县食为天幼儿园、绥阳县洋川镇幸福幼儿园、绥阳食为天市场、绥阳博雅物业公司、绥阳县三建司博雅诗社等。
    历年来,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贵阳、安顺、汇川、红花岗、开阳、仁怀、威宁、绥阳等市、区、县已完成大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完成建筑施工总面积350多万平方米,施工总产值达35亿元,其中具有典型的代表工程有:贵阳花溪颐和花园、开阳磷矿综合大楼、30米跨度的遵义市北京路地下商场(排架结构)、遵义市四发商住楼、绥阳县烟草大楼、绥阳县工行办公大楼、绥阳县地税办公大楼、绥阳县国税办公大楼、绥阳县邮电办公大楼、绥阳县机砖厂、绥阳县陶瓷厂、绥阳县第一个体育运动场、绥阳县食为天市场、绥阳县四发花苑、绥阳县四发星苑、仁怀市茅台酒厂2000吨扩容工程等,所建工程合格率达100%。1994年绥阳县烟草大楼荣获省级优秀工程(黄果树杯),并获市级优秀工程28个。2014年度公司荣获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荣誉称号。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房有绥阳县博雅一区、博雅二区、食为天、四发花苑、四发星苑、天宇花园等小区。仅在2013年中,建筑施工商品房、安置房、教育用房及医疗用房等项目共52个,建筑施工面积21万平方米,施工产值2.5亿元,全年上交国家各种税金共计2300万元。
企业始终坚持“成就为中国建筑行业精英”的经营理念,以“一建人心、二建品牌、三建未来”为企业的核心价值,以“建安产值年计划增幅30%”为目标;公司愿景“五年内成为遵义市行业先驱、十年打造贵州品牌、二十年成就中国建筑精英”。公司始终坚持“成就员工梦想、引领行业发展方向、改变未来人居环境”为己任的光荣使命。
    企业始终坚持“质量为本、安全第一、信誉至上”的原则。在施工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范。近十年来,公司所从事的施工项目无一例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获“贵州省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荣誉称号。公司连续多年获得省、市、县“先进施工企业”,系“贵州省省级建筑业100个骨干企业”之一。公司还受到各级政府的肯定和县级政府的多次表彰,在县内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还连续20年荣获省、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并荣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私营企业“诚信单位”称号。
    企业发展不忘回报社会。近十年来,公司累计向社会各界捐款达500多万元。从建设大溪卫生院到修建通村公路,积极支持家乡建设。从资助家乡失学儿童到汶川、雅安地震的捐款捐物,仅在2012—2013年,公司就向绥阳县蒲场镇大溪村捐款30万元修建3公里通村公路,极大地解决了当地村民出行之忧。踊跃援助贫困学生献爱心、做贡献,始终肩负着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也制定切合实际的战略,计划在五年内将施工主项资质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提升为一级,并增加“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公路施工工程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二级、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
    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有着“一建人心,二建品牌,三建未来”核心价值的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终将成就美好未来。

企业董事长简介

企业董事长李发杰。生于一九四九年七月,贵州绥阳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经济师。一九六八年组建绥阳县大溪基建队,任队长。一九七八年更名为大溪建筑队,任队长。一九八六年组建绥阳县儒溪建筑工程公司,任经理。一九九二年至二000年更名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任总经理。二00一年至今,任企业董事长。多年来,为建设绥阳发展诗乡,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回报社会,为家乡建桥修路、修学堂,解决上千人就业,多年来,为政府交纳税收达两亿多。一九九二年以来,先后投资开发博雅一区、二区、食为天小区、县运动场、四发花苑、四发星苑等项目,所经营的产业集建筑、房地产、商贸、宾馆、酒店、文化陈列、启蒙幼教、物业管理于一体的产业。为了建设家乡,弘扬诗乡文化作出了较大的贡献,曾邀请全国著名诗人叶文福、杨牧、黎唤颐及《人民文学》诗刊主编著名诗人郭宝臣、陈恒椿等名人为诗乡及企业文化讲学。
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始终不忘党的政策和生养的这片热土,多年来无偿回报社会累计达四百多万元。为方便社区幼儿入学,投资五千多万元修建了博雅幼儿园和食为天幼儿园、幸福幼儿园,年入园儿童八百多人,并安置六十多名幼儿教师就业。九八年组建了老年金秋健身队,并先后几次与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局、县文联、县纪委、县商会、县教育局、洋川镇、诗词、楹联、书画协会等单位举办了各种形式的文化、文艺活动,展出全国名家诗词书画二十余次。为回报家乡建设,为家乡修桥铺路,修建村卫生所、捐资建学以及资助贫困儿童入学达百多万元。向社会历年洪灾、地震献爱心捐款四十多万元。为解决家乡人畜饮水、四在农家建设捐资五十多万元。并解决内部职工住房八十多套,使企业员工安心乐业为企业积极工作,为员工缴纳社保,安保等每年达两百多万元,从而推动了企业的向前发展。
    曾任绥阳县二、三、四届政协委员;县人大第九届常委委员;市、县私企副会长;市、县工商联一、二、三、四届副会长;市、县建筑学会副会长;市一届政协委员;市二届人大代表;省私企、省商会五、六、七、八、九届执委。省建筑学会常务理事。现任绥阳县老促局副会长、企业关工委主任、县诗词学会副会长、博雅诗社会长。
    1983年至今多次获省、市、县企业管理先进奖,“优秀企业老总”。1995年获省“青年企业家”、省建筑协会“全国优秀集体建筑企业家称号”。2003年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从85年至今获省地县“重合同守信誉单位”,私营企业“诚信单位”。2010年获得“中国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在企业经营管理的道路上,始终坚持诚实守信,奋力拼搏、以科学决策经济效益为中心,严格企业各项细节的管理,不断建立和完善新的企业运行机制。在强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稳重地追求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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